查看: 4000|回复: 0

[经验分享] 预报名系统即将开放!清华深研院+法学院+教育研究院直博...

[复制链接]

主题

帖子

0

积分

管理员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0

最佳新人活跃会员热血保研人保研人卫道者保研人布道者灌水之王突出贡献优秀版主荣誉管理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21-8-11 11:5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日新增
New!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博士生招生简章(8月31日16:00)
https://yzbm.tsinghua.edu.cn/pub ... fdb860d54?yxsdm=599
New!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博士生招生简章(8月31日16:00)
https://yzbm.tsinghua.edu.cn/pub ... eb7579ff9?yxsdm=103
New!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招生简章(8月31日16:00)
https://yzbm.tsinghua.edu.cn/pub ... 1c72f3843?yxsdm=066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博士生招生简章(含直博、硕博)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审核”制,符合《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中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的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差额综合考核名单,经综合考核后择优推荐拟录取。
01申请人申请
(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按符合清华大学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相关规定申请。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在2021年8月16日12:00—8月31日16:00前于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yzbm.tsinghua.edu.cn)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清华大学2022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1)有效身份证明;               
2) 外语水平证明;            
3) 本人自述;               
4) 其他可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2)外校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
1)有效身份证明;                     
2)在学证明;
3) 本人自述;
4) 外语水平证明;
5) 本科期间学业成绩单;
6)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称为副教授(或相当职称)或以上的专家的推荐信;
7) 其他可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二)硕博连读生
按《关于在校硕士生硕博连读的招生办法》要求申请。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在2021年8月16日12:00—8月31日16:00前于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yzbm.tsinghua.edu.cn)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                     
2)在学证明                        
3) 外语水平证明;                  
4) 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业成绩单;            
5)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6)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称为副教授(或相当职称)或以上的专家的推荐信;
7) 其他可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三)公开招考博士生
1.申请条件
符合《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中的报考条件。
2.申请时间
申请人需于2021年8月16日12:00—8月31日16:00前登录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yzbm.tsinghua.edu.cn)按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手续。
3.材料提交
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在2021年8月16日12:00—8月31日16:00前于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yzbm.tsinghua.edu.cn)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1)有效身份证明;                                         
2) 外语水平证明;                    
3) 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业成绩单;      
4)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需提供在学证明),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须提交认证报告;  
5)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称为副教授(或相当职称)或以上的专家的推荐信;
6) 其他可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注:申请人在线邀请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在线填写推荐信。推荐专家按申请服务系统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上传专家推荐信,同时请专家协助妥善保存推荐信原件,待后续接收通知将书面版密封(在密封信封的封口骑缝处签字)寄至我院,寄送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
02材料审查与综合考核
深圳国际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材料审查组对全部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阅,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通知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材料审查流程:
由我院相关学科或研究方向组成专家组,每个专家组至少3人,对该学科或研究方向的全部申请材料逐一审核,百分制打分,并取平均分。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招生计划按不超过1:3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名单。

综合考核形式及项目:
按学科或研究方向分别组织综合考核。
直博生与硕博连读生参加综合面试,直博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硕博连读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面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等。
公开招考博士生参加综合笔试和综合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综合笔试科目与本部院系一致的,详情可参见相关院系招生简章相应部分内容。笔试考查内容如下:
03推荐拟录取
深圳国际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04其他
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数据科学和信息技术(学科代码0812J3)学科、鹏城专项博士、工程博士招生信息详见各自招生简章。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招生工作安排变化,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05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
深圳国际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sigs.tsinghua.edu.cn/cnhtml/index.html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yz.tsinghua.edu.cn。
对我院2022年博士生招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具名进行申诉,申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清华校区A楼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5
联系电话:0755-26036020
电子邮箱:zhaosheng@sz.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法学院2022年
博士生招生简章(含直博、硕博)
清华大学法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审核”制,符合《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中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的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差额综合考核名单,经综合考核后择优推荐拟录取名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论文博士等采取相同的考核程序同时进行。

01申请人申请
(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申请人按照符合清华大学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相关规定的要求提交申请。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在2021年8月16日12:00—8月31日16:00前于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yzbm.tsinghua.edu.cn)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清华大学2022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有效身份证明                 
2) 外语水平证明
考生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各种成绩证明的出具日期至2021年8月31日不超过五年视为有效:
(1)英语
        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500分(含)以上;
        ②托福90分(含)以上(IBT);
        ③雅思(A类)6.5分(含)以上;
        ④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含)以上考试合格证书;
(2)小语种
学生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小语种语言考试成绩需达到相当于我国英语水平考试中的六级水平。
3) 本人自述;
4)博士生学习期间的研究计划;
研究计划包含拟研究的方向、基本思路、研究方法、相关科研成果等;研究计划须由考生亲笔签名,字数不少于1万字。
5) 其他可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2)外校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有效身份证明                     
2)在学证明                       
3) 本人自述              
4) 外语水平证明
考生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各种成绩证明的出具日期至2021年8月31日不超过五年视为有效:
(1)英语
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500分(含)以上;
②托福90分(含)以上(IBT);
③雅思(A类)6.5分(含)以上;
④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含)以上考试合格证书;
(2)小语种
学生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小语种语言考试成绩需达到相当于我国英语水平考试中的六级水平。
5)前六学期学业成绩单及前六学期学业成绩排名; 【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6)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7)博士生学习期间的研究计划;
研究计划包含拟研究的方向、基本思路、研究方法、相关科研成果等;研究计划须由考生亲笔签名,字数不少于1万字。
8) 其他可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二)硕博连读生
按《关于在校硕士生硕博连读的招生办法》要求申请。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在2021年8月16日12:00—8月31日16:00前于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yzbm.tsinghua.edu.cn)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                  
2)在学证明                    
3) 外语水平证明;
考生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各种成绩证明的出具日期至2021年8月31日不超过五年视为有效:
(1)英语
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500分(含)以上;
②托福90分(含)以上(IBT);
③雅思(A类)6.5分(含)以上;
④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含)以上考试合格证书;
(2)小语种
学生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小语种语言考试成绩需达到相当于我国英语水平考试中的六级水平。
4) 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业成绩单(包括开题成绩);         
5)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6)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7)博士生学习期间的研究计划;
研究计划包含拟研究的方向、基本思路、研究方法、相关科研成果等;研究计划须由考生亲笔签名,字数不少于1万字。
8)开题报告及硕士学位论文初稿;已发表论文;
9)其他可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三)公开招考博士生
1.申请条件
符合《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中的报考条件。
2.申请时间
申请人需于2021年8月16日12:00—8月31日16:00前登录yzbm.tsinghua.edu.cn按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手续。
3.材料提交
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在2021年8月16日12:00—8月31日16:00前前于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yzbm.tsinghua.edu.cn)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1)有效身份证明;                    
2) 外语水平证明;
考生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各种成绩证明的出具日期至2021年8月31日不超过五年视为有效:
(1)英语
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500分(含)以上;
②托福90分(含)以上(IBT);
③雅思(A类)6.5分(含)以上;
④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含)以上考试合格证书;
⑤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学位。
(2)小语种
学生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小语种语言考试成绩需达到相当于我国英语水平考试中的六级水平。
注:外语专业的考生仍需提供上述合格的外语成绩证明。
3) 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业成绩单;      
4)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需提供在学证明);
5)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6)博士生学习期间的研究计划;
研究计划包含拟研究的方向、基本思路、研究方法、相关科研成果等;研究计划须由考生亲笔签名,字数不少于1万字。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初稿);已发表论文;
8)其他可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注1:申请人在线邀请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在线填写推荐信。推荐专家按申请服务系统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上传专家推荐信,同时请专家协助妥善保存推荐信原件,推荐信原件书面版待院系后续通知(具体时间待定)邮寄到法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注2: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须提交认证报告;
特别说明:
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无学术不端行为。如果发现材料不实、申请人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申请、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02材料审查与综合考核
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材料审查组对全部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阅,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通知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材料审查流程:
每份申请材料至少由3位专家逐一审核并独立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并取全部参评专家的平均分作为该申请人的最终成绩。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位报考导师的申请人分别排序)以招生计划为据按不大于1:3的比例遴选出参加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
综合考核形式及项目:
综合考核为书面测试+综合面试。
每位考生的考核包括不少于60分钟的专业书面测试和不少于30分钟的专业综合面试。综合考核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面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专业基础知识、外语能力等。
同一面试小组的全体考生同时参加专业书面测试,测试目的是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研究和写作能力。
综合考核安排在9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03推荐拟录取名单
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对每位导师名下的考生按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序,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名单(如果有导师未完成招生指标需要调剂,必须在报考方向、笔试试卷、面试小组均相同的考生中择优调剂录取),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04其他
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
(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招生工作安排变化,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05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http://yz.tsinghua.edu.cn
法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law.tsinghua.edu.cn
联系电话:010-62781334
对我院2022年博士生招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具名进行申诉,申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清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010-62781334,
电子邮箱:law52@mail.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2022年
博士生招生简章(含直博、硕博)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审核”制,符合《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中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的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差额综合考核名单,经综合考核后择优推荐拟录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采取相同的办法同时进行。



01申请人申请
(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按符合清华大学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相关规定申请。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在2021年8月16日12:00—8月31日16:00前于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yzbm.tsinghua.edu.cn)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清华大学2022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1)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申请人须提供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页复印在一页扫描上传)
2) 注册中心开具的本科期间学业成绩单
3) 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它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4) 本人自述与研究计划
5) 各类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其他可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2)外校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申请人须提供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页复印在一页扫描上传)
2) 在学证明
3) 本科期间学业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4) 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它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5) 本人自述与研究计划
6) 各类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其他可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7) 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称为副教授(或相当职称)或以上的专家的推荐信;
推荐信提交方式:申请人在线邀请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在线填写推荐信。推荐专家按申请服务系统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上传专家推荐信,在线完成推荐书后将书面版密封(在密封信封的封口骑缝处签字)交申请人寄至教育研究院教学办公室。



(二)硕博连读生
按《关于在校硕士生硕博连读的招生办法》要求申请。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在2021年8月16日12:00—8月31日16:00前于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yzbm.tsinghua.edu.cn)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申请人须提供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页复印在一页扫描上传)
2) 在学证明
3) 本科、硕士期间学业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4) 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须提交认证报告)
5) 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它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6) 本人自述与研究计划
7) 各类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其他可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8) 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称为副教授(或相当职称)或以上的专家的推荐信。
推荐信提交方式:申请人在线邀请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在线填写推荐信。推荐专家按申请服务系统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上传专家推荐信,在线完成推荐书后将书面版密封(在密封信封的封口骑缝处签字)交申请人寄至教育研究院教学办公室。



(三)公开招考博士生

1.申请条件

符合《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中的报考条件。

2.申请时间

申请人需于2021年8月16日12:00—8月31日16:00前登录yzbm.tsinghua.edu.cn按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手续。

3.材料提交

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在2021年8月16日12:00—8月31日16:00前前于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yzbm.tsinghua.edu.cn)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1)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申请人须提供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页复印在一页扫描上传)
2) 本科、硕士期间学业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3) 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需提供在学证明;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须提交认证报告)
4) 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它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5) 本人自述与研究计划
6)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各类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其他可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7) 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称为副教授(或相当职称)或以上的专家的推荐信。
推荐信提交方式:申请人在线邀请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在线填写推荐信。推荐专家按申请服务系统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上传专家推荐信,在线完成推荐书后将书面版密封(在密封信封的封口骑缝处签字)交申请人寄至教育研究院教学办公室。

02材料审查与综合考核
教育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材料审查组对全部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阅,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通知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材料审查流程:
每份申请材料至少 3 位专家逐一审核,百分制打分,并取平均分。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招生计划按 1:2 左右参加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形式及项目:
综合考核由笔试和面试组成,重点考查申请人对教育学专业基础知识及前沿问题的了解,科研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外语应用能力、学术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水平。
笔试包括《专业英语》、《教育理论综合》,考核内容包括高等教育学、教育管理学、教育技术学和教育研究方法等
面试:每位考生约 30 分钟。面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等。面试方式包括群体面试和单独面试。
03推荐拟录取
教育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04其他
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招生工作安排变化,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05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yz.tsinghua.edu.cn
教育研究院网址:http://www.ioe.tsinghua.edu.cn/
对我院 2022 年博士生招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具名进行申诉, 申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文南楼 403 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010-62788281
电子邮箱:jyyjx@mailoa.tsinghua.edu.c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error":401,"message":"site error"}